通过建设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受理服务网络,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等形式,中山市逐步构建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据中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林国合介绍,去年12月,中山市在广东率先正式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该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市24个镇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38名驻村律师进驻277个村居社区,覆盖率达100%。由此,该市市民如知其权益被侵害,半小时内即可得到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援助。
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过程中,中山市将律师协会这一社会组织力量纳入进来,通过深化政府购买方式形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整体合力。目前,该市已有23镇区试水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达95.8%。此外,律师协会推出涵盖政府部门、村居、学校、商协会、企业法律事务的21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进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形化、标准化和市场化的探索与实践。
林国合认为,实现优质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前提是资源的均等配置方式,按照“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中山市确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通过建立党委政府层面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多项社会资源,如政府部门与专业法律机构合作,让专业法律服务介入社会治理等,实现了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有效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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