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包是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是家、屋的意思。蒙古等民族传统的住房。古称“穹庐”,又称毡帐、帐幕、毡包等。蒙古语称格儿,满语为蒙古包或蒙古博。游牧民族为适应游牧生活而创造的这种居所,易于拆装,便于游牧。自匈奴时代起就已出现,一直沿用至今。蒙古包呈圆形,四周侧壁分成数块,每块高130~160厘米、长230厘米左右,用条木编成网状 ,几块连接,围成圆形 ,上盖伞骨状圆顶,与侧壁连接。帐顶及四壁覆盖或围以毛毡,用绳索固定。西南壁上留一木框,用以安装门板,帐顶留一圆形天窗,以便采光、通风,排放炊烟,夜间或风雨雪天覆以毡。蒙古包最小的直径为300多厘米,大的可容数百人。蒙古汗国时代可汗及诸王的帐幕可容2000人。蒙古包分固定式和游动式两种。半农半牧区多建固定式,周围砌土壁,上用苇草搭盖;后者以牛车或马车拉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蒙古族定居者增多,仅在游牧区尚保留蒙古包,即蒙古人所称的“格尔斯”。自从有蒙古族以来,人们就开始使用蒙古包。这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但究竟是何时开始使用的,无从查起。
人知道确切的时间。蒙古包成为蒙古人的日常居所。大多数蒙古人是游牧部落,终年赶他们的山羊、绵羊、牦牛、马和骆驼寻找新的牧场。蒙古包可以打点成行装,由几头双峰骆驼驮着,运到下一个落脚点,再重新搭起蒙古包。
蒙古在辽阔的蒙古高原上,寒风呼啸,大地点缀着许多白色的帐篷,它们就是蒙古包。蒙古包(Mongolianyurts),古代称作穹庐、“毡包”“毡子”或“毡帐”。据《黑鞑事略》记载:“穹庐有二样:燕京之制,用柳木为骨,正如南方罘思,可以卷舒,面前开门,上如伞骨,顶开一窍,谓之天窗,皆以毡为衣,马上可载。草地之制,以柳木组定成硬圈,径用毡挞定,不可卷舒,车上载行。”随着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和牧民生活的改善,穹庐或毡帐逐渐被蒙古包代替。蒙古包呈圆形尖顶,顶上和四周以一至两层厚毡覆盖。普通蒙古包,顶高10-15尺,围墙长约50尺左右,包门朝南或东南开。包内四大部分为:哈那(即蒙古包围墙支架)、天窗(蒙语“套脑”)、椽子和门。蒙古包以哈那的多少区分大小,通常分为4个、6个、8个、10个和12个哈那。12个哈那的蒙古包,在草原是罕见的,面积可达600多平方米,远看如同一座城堡。过去几十个如此大的蒙古包聚在一起,十分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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