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盐业运销掌握在官僚资本手中,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制度,1942年至1945年曾实行战时盐业专卖。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盐业制度在其后30年间不断起伏波动,但无论管理权上收或下放,其国家专卖的性质却从未改变。
1949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会议明确了盐税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财政部下设盐务总局,负责管理全国盐的生产和盐税征解。同年12月5日至16日,第一次全国盐务会议确立了产销分管的基本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盐业生产环节实行公私合营。1951年,自贡五家制盐企业公私合营成立“久大公司”。 其后几经更替,于1991年3月8日成立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
1989年至1999年,是自贡经济步入衰退的时期。这一时期,自贡经济的主要问题出在工业,主要是受计划经济体制、产业、产品结构诸多方面问题的影响,发展非常困难。尤其是盐业连续8年亏损,使自贡市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盐业涉及的就业人数占全市工业就业人数的三分之一,由于盐行业的困难造成我市2000年财政累计赤字2.4亿元,盐业的累计亏损达3.4亿元,占全市工业亏损的三分之一。
2000年至2008年,自贡经济步入恢复和快速增长期。持续8年亏损的久大盐业公司,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剥离辅业和“优资破产”,卸下了长期形成的巨大包袱,持续多年亏损的状况得以改变,为自贡经济步入恢复和快速增长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据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课题组研究认为,我市盐业及盐化工业的相对下滑,有市场容量、经营管理等多种原因,但是,体制障碍是主要原因之一,使盐业生产企业难以做强做大。主要表现在:现行盐业管理体制对食盐实行计划管理,盐业生产企业的产品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产销分割,产能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现行盐业管理体制使生产企业在价值分配中获取的价值过低。目前,在食盐的价值链中,生产环节获取的价值仅占1/4,销售环节获取的价值达3/4,制盐企业盈利能力严重不足。食盐计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决定性作用,严重制约了制盐企业对于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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