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人民生活

家乡区县: 浙江省兰溪市

解放前,兰溪贫富悬殊,多数人生活贫困。大多数店员和手工业者只能粗布淡饭过日子,若年老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境况更为凄苦。多数农民除交租赋外,粮食不能自足。即使温饱之家,其他费用亦须赖养鸡饲猪收入。农民年均支出大于收入,更无钱读书。据兰溪实验县1934年农村调查,390个村共有95059人,识字者17688人,仅占18.61%,绝大多数为文盲。全县儿童就学率仅31.09%。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发展,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有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83元,增加到1998年3200元,2005年4890元,2012年972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3年488元,增加到1998年6565元,2005年12125元,2012年24098元。全市城乡居民储蓄由1978年655万元,增加到1998年17.81亿元,2005年46.22亿,2012年148.43亿元,比1978年和1998年分别增长705.6倍和2.6倍。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83年322元,上升到1998年2169元,2005年4519.18元,2012年674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983年的470元上升到1998年的4855元,2005年10378.41元,2012年13012元。同时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全市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83年60%降至1998年42%,2005年35%,2012年为37.2%;市区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83年59.8%降至1998年46.6%,2005年32.72%,2012年为35.42%。2005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3.99平方米,2012年32.51平方米,比2000年17.1平方米增加6.8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9.6平方米,2012年65.46平方米,比2000年28.7平方米增加10.9平方米。九年义务教育不断巩固,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幼儿入托率93.5%。2005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7辆,比2004年增长40%;电脑37台,同比增长85%;摩托车23辆,同比增长72.54%;移动电话159部,同比增长10.93%,2012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5辆;电脑101台;摩托车15辆;移动电话206部。2005年末有社会福利院17所,收养1795人。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5 元,比上年增长9.1%,2012年为24098元,比上年增长14.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07元,比上年增长11.5 %,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21元,比上年增长12.2%;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2平方米,2012年32.5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9.1平方米,2012年65.46平方米。但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年末全市拥有敬老院、福利院19所,各类福利院收养2018人。

郑晓传(2014-11-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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