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沉默的大多数》里看到一个说法,当时觉得王小波太夸张。他说,我们国家的文化界,赌的是人品、爱国心、羞耻心。和别人讨论文化问题时,他们不跟你谈审美情趣、文化修养,却在道德方面刁难你。而这道德的非难,就像扑面而来的屎尿,叫你躲避不及,不得不放弃辩论。
这两天在看渡边淳一的《失乐园》,看了三章节,觉得写得不错,记了些笔记,想去看看豆瓣上其他人怎么评价的。结果一看,不少人以这本书写婚外情为由,大肆攻击,甚至牵扯到渡边淳一的人品上去,说他总写婚外情,说他意淫,或者私生活放荡,性格猥琐变态,甚至非要扯上说“日本人就是这么变态”。这道德的非难让我一下子想起了王小波的那句话,他真是太睿智了。
一,我们谈谈渡边淳一的人品。
渡边淳一的人品是忠诚是放荡是猥琐,跟他的文学作品有关系吗?怎么,一个人性格猥琐,就不许他写作了?怎么,写作的人非要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你去看看毕加索的人品是什么鬼东西,我没看过毕加索的传记,但几乎所有人都跟我说,毕加索是个色情狂,是个性变态,年纪一把,勾引人家小女孩。但不管这是真是假,你都不能因此否定毕加索对抽象画的贡献。
一个人的人品和他的作品,是两回事。看作品时不好好谈论作品,非要对作者的品格进行人身攻击,那文学艺术还能有进步的空间吗?
一个人,他怎么活,是他的生活作风问题;一个人,他创造什么作品,是他思想意识的表现。这两者本来就是分离的,有出入是自然的,也是肯定的。你以为大作家、画家、歌唱家、艺术家、数学家、科学家就不说话脏话,没有性生活,没有性幻想,不吃喝拉撒了?人家也是人!
非要用道德来禁锢文学写作,恨不得什么都要优秀青年、共青团员、党员来写,那这个国家肯定没出息了。不仅仅是文学艺术方面。
二,我们谈谈《失乐园》的主题。
的确,《失乐园》写的是一对中年男女的婚外情,但如果谁通篇看了《失乐园》只读到了这一个意思,那我非常遗憾。这就跟看《金瓶梅》只看到西门庆跟那些女人的亲密行为,是一样的道理。
在我看来,我觉得,《失乐园》是一部都市伦理轻小说,说它轻,首先形式上都是短段落,内容上几乎没有细腻的环境、风景、氛围描写,而都是人物对话、心理感受。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性心理描写非常细腻,对男女性爱的探讨和分析,都很有意思,值得回味。
之前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时,总记得“小和尚”、要研究陈清扬的构造、“敦伟大友谊”、考拉熊爬树。还有那段,陈清扬大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在山上奔跑,风从衣服底下钻进来,流过全身,像爱抚和嘴唇。以及后来王二在陈清扬肚脐上亲了一口,拍了陈清扬的屁股。这些细腻的亲密描写,给人的感受很温柔。
但在《失乐园》里,两性互动更加温柔。虽然我是同性恋,我喜欢男人,但既然看小说,就是享受文笔的精致,渡边淳一对女性身体的精致描写,对两性互动的细节描写,对性心理的剖析,是目前为止,我所见到的的最精细的。
我不能明白为什么那些评论盯着“婚外情”不放,说这本书很差劲,却没有看到这么优美的性描写。大概他们觉得,婚外情是可耻的,所以写婚外情的小说,同样可耻。
我觉得,非要用道德来衡量文学的话,那就不要创作了,中规中矩地写历史吧。中国文学的创造就是难以逃脱道德的非难,难以写成名著,所以止步不前。
你看《洛丽塔》和《情人》,写的都是成年男子和未成年女孩,都有点“变态”,多不道德;
《月亮和六便士》写的是个“疯子”,抛家弃子,多不道德;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个老头子也跟未成年少女乱搞,多不道德;
《百年孤独》里居然有姑侄乱伦,多不道德;
《肖申克的救赎》居然是写越狱的,多不道德;
《霸王别姬》居然把文革时期的人性写得那么不堪,那么扭曲,简直反人类,多不道德;
……
最不道德的是《史记》,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反贼、反国家、搞国家分裂的都有,多不道德!
非要用道德来衡量,这些书都该烧了。
但我想起王小波曾经举过的一个例子:
当年罗素先生在纽约教书,有学生问他对同性恋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颗伟大学者的头脑考虑后,回答了。这回答流传了出去,招来一个没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状,说他思想淫秽,害得他老人家失了教席,灰头土脸地回英格兰去。
这个故事说明:不能强求知识分子与一般人在价值观方面一致,这是向下拉齐。
他们觉得,渡边淳一在误导别人婚外情。
哦,那么《发条橙》在教人强奸,《猜火车》在教人吸毒,《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教人说脏话?
无论你写得多么纯洁的感情,总有猥琐男生对着它手淫。难道就因为此,不能写爱情了?你永远不能阻止一些坏人学坏的。但如果因噎废食,仅仅为了生怕有人学坏,就杜绝文学创作,这个世界别进步了。只能一步一步加上更多的限制,不断地往下拉齐,不仅裹足不前,还要倒退。
此外,为什么要谈及“婚外情”就色变,怎么,是怕自己将来也遇上了?我倒觉得《失乐园》里对婚外情的解剖和讨论很有意思。
我们是因为爱,而走到一起;如果有一天,你对你的婚姻失去了激情,不知不觉中,与别的异性产生了好感,有了爱慕,我们应该怎么办?婚姻的前提不应该是“爱”吗?如果不爱了,不是应该离开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吗?或者,为了所谓的“责任”放弃追求“爱”?
渡边淳一发出了这个讨论,一堆道德卫士觉得不道德,于是说这本书是烂书。依我看,这些人是懦夫!如果连讨论都不敢,凡事都往自己身上带,畏首畏尾,那这个社会也不用进步了。为什么稍微牵扯到与道德相关的问题,就要如此后怕,不敢面对,不敢讨论?
大概那些以为《失乐园》写“婚外情”是不道德的人,会对我也会说,你一个同性恋,又不用结婚,当然不怕了。——道德的非难,就像扑面而来的屎尿。——我们在讨论这篇作品,为什么要讨论我这个人?
我们在讨论这篇作品,请不要掺和道德的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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