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出版的《奇台县志》的先进人物一节中,记载着互助合作化的带头人——张学福的先进事迹。这位普通农民,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积极组织乡亲们成立变工组、互助组,进而发展成为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一时间,张学福成为闻名全疆的新闻人物。当年山西平顺县农民李顺达积极组织起互助组,办起合作社,成为全国劳动模范,张学福也因此被评为新疆省劳动模范,被誉为“新疆的李顺达”。 张学福,甘肃民勤县人,生于1919年9月。年幼时因家境贫寒,生活无着,逼迫和同乡结伴背井离乡走“西口”,流落到新疆古城子(奇台),落户于头屯,临时住在林家大院,以打短工、拉长工糊口度日。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军十七师49团工作队进驻奇台开展组建人民政权工作。张学福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踊跃参加剿匪清特、军民联防、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各项运动,成为革命的骨干分子。
1951年春,张学福组织5户农民成立常年互助组。参加互助组的农民相互变工,互通有无,互助组统一安排农业生产,有耕牛的出耕牛,有耕马的出耕马,有劳力的出劳力,有工具的出工具,生产搞得热火朝天,成为奇台县一面农业互助合作的旗帜。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号召全国农民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挥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启发农民走由个体经济逐步过渡到集体经济的道路。1952年3月,奇台县首届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召开,张学福被评为劳动模范光荣出席会议。同年6月,奇台县首次劳动互助组代表会议召开,张学福又一次作为劳动互助组的代表出席这次为期3天的会议。由于互助组的规模扩大,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当年全组所种的小麦平均单产比单干户高出22%。人们看到张学福互助组越走越兴旺,十分羡慕,一些原来认识不清、思想有顾虑的观望派,看到了互助组集体力量大、生产有劲头的优越性,纷纷要求加入互助组。
1952年冬天,县委选点在张学福所在的头屯村(当时为五区一乡)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全体农民都分得了土地,随之又有许多农民要求加入互助组。1953年初,张学福因势利导,相继联合两个临时互助组,建立起奇台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因为系全县率先成立的合作社,被县委命名为“先锋农业合作社”,而人们口头习惯称之为“张学福合作社”。
在张学福创办互助组和合作社经验的指导下,北道桥乡农民杨祯建立起常年定型互助组。1954年2月,中共奇台县委决定,对张学福合作社和杨祯互助组加以整顿和提高。张学福合作社经过整顿后,入社农民发展到65户,人口380人。生产资料发展到耕牛81头,耕马47匹,铁辋车38辆,摆耧4架,马拉播种机和收割机各一架。同年8月,中共奇台县委总结张学福办合作社的经验,决定结合秋收进行扩社。随之,张学福合作社增到300多户,合作社经营收入比互助组提高15%。
1955年春,中共乌鲁木齐地委派出工作组会同奇台县委指导农业合作化工作,全县迅速形成合作化高潮。此时,张学福积极配合地、县工作组,与邻近的社(组)密切联系,共商联合发展大计,将初级社联合起来,转为高级社。经过多方努力,到1956年3月,将11个初级社合并成为高级社,推选张学福为社长(称社主任)。全社农户740户,全劳力2459人,半劳力414人;共有耕牛711头,耕马366匹,各种大中型农机具365件,耕地49512亩。因社员包括汉、维吾尔、回、乌孜别克、满、哈萨克6个民族,且农户众多,县委特命名为“团结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从创办互助组、初级社到建为高级社,张学福十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因此,他根据全社自然村分布情况,制定出区划方案,将全社划为3个生产大队,25个生产分队(后称生产队),54个生产小组。并在全社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的“三包”制度。还制定新社章,将农户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其私有耕牛、耕马、大车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至此,土地和生产资料属集体所有;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评工记分,生产小组设记工员,随时将工分记入《社员劳动手册》。
1957年,全社22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常年包工包产,95%的社员出勤参加社里劳动,80%的大田农作物地施了基肥,社员绝大多数劳动日在250个以上。
随着合作社的迅速扩大,公共积累增加也逐年雄厚。1956年至1957年,社里开生荒地2000亩,增加熟荒地750亩,整修水渠100多条。全社22个生产队,队队建有畜棚、畜圈、公用库房,社里还用8万元公积金添置了播种机、收割机、新式犁、钉齿耙、新式耙、中耕器等。全社耕牛增至608头,耕马增至349匹,铁辋车增至226辆,总播面积增至3.3万亩。
张学福并不满足于现状,抽出社里公益金办起文化俱乐部、图书室、幻灯放映组,成立文娱组,购置胡琴、锣鼓等乐器。每逢冬闲,组织社员排练文艺节目,并订《新疆日报》、《新疆农民报》、《奇台群众报》等报刊,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张学福身为一社之长,特别注重讲究工作方法,原在互助组担任组长、初级社担任社长时,总是成年累月同群众一起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一样评记劳动工分。转为高级社后,他还是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带领社委一班人始终与群众打成一片,同甘共苦。
张学福患有严重的胃溃疡病,常常突然发作,疼痛难忍,只得蹲下膝顶腹部,头顶墙壁,浑身直冒冷汗。而疼痛稍过,又继续坚持工作。为了合作化事业,他做出了无私的奉献。1958年9月,张学福团结社所在的一区(1953年由原五区改为一区)成立东风人民公社,张学福当选为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公社党委委员。
1960年10月,张学福调任奇台县畜力运输合作社主任,1962年3月,他又奉调东风公社党委副书记,1966年9月调任奇台县农业实验站站长,1973年4月,调任奇台县畜力运输社主任,1978年10月,调任西北湾公社(即原东风公社)副主任。不论在什么岗位上,他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从1952年起,他先后6次被评为奇台县、乌鲁木齐地区、新疆省(自治区)的劳动模范。1954年3月,当选为奇台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被选为奇台人民政府委员。此后于1957年元月、1958年5月、1961年7月、1963年4月、1965年9月,连续当选为奇台县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被选为奇台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5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奇台县委员会宣告成立,张学福作为农牧界代表,被聘为县政协委员,并当选为县政协常委。1958年5月,他还当选为昌吉回族自治州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学福在诸多荣誉面前不居功,不自傲,其谦虚谨慎,勤俭朴素的优秀品质,实在难能可贵。1980年5月,年届六旬的张学福主动向组织请求让贤,退出领导工作岗位。退休后,他回到农村家里,仍然过着十分俭朴的晚年生活。1988年9月22日,张学福因患肺气肿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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