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府自身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深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型人民政府建设。
责任领导:张建青
责任单位:司法局、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2、加强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与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民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责任领导:杨新元
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3、大力反腐倡廉。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人民政府廉政建设。狠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土地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
责任领导:杨新元
责任单位: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4、强化审计工作。加强财政审计监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领导:杨新元
责任单位: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5、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政务和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大力开展各种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切实加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
责任领导:杨新元
责任单位: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班子。各乡镇、各园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高度重视,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承担工作任务的各单位要明确专门信息工作人员,将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模式、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期以简报形式向政府办公室通报,并抄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便于及时沟通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乡镇、各园区、各部门要早谋划、早安排、早动手,积极加强与上级对应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努力争取上级的帮助和资金支持。
(四)加强协调配合。承担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靠前,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大力支持,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考核办要对照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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