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延安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五次会议精神。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贯彻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增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重心,努力为建设苹果洛川、文化洛川、生态洛川、和谐洛川、幸福洛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应按规定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在职的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对其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水平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学习和培训。各行政机关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县政府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县司法局、法制办负责)
(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做好中、省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市上下放各县区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工作,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或取消的,应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完成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县行政审批中心、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延安市范性文件三统一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上报备案,对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法制办备案,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五)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推进文明、规范执法
推进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各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准则,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文明执法”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监察局负责)
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经费的足额拨付。进一步规范罚没、收费票据的管理。(县财政局负责)
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认真履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赋予的职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事件,及时调查处理,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对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直接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专项审计和监察。(审计局、监察局负责)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政府部门、各直属机关负责)
(六)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专人接待和处理复议申请。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行政复议机构要积极承办行政应诉工作,搞好应诉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反馈行政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延安市信访、复议、诉讼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减少群访、复访现象。(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部门、各直属机关配合)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建设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司法局、法制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关负责)
(七)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要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好到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培训考试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利用换发新版执法证件之机,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进行一次清理。(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司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县级部门财政收支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在县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县政府牵头,财政局负责)
完善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负责)
依法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声民意。(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要强化行政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具体分值。
2、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要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完善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县政府法制办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适时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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