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法院昨判了三起危险驾驶罪 都是"醉驾"惹的祸

家乡区县: 浙江省诸暨市

      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的激增,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数量也“水涨船高”。昨天,诸暨市人民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罪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诸暨市近年来该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并且现场审判了三起此类案件,其中两起都被判处了实刑。诸暨市运管局组织了该市13家驾校的校长、教练和学员现场观摩,聆听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

      被告人赵某是诸暨市草塔镇一名骨干企业负责人,此前他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检测结果显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92mg。虽然他在案发后还有过一次立功行为,而且辩护律师提出他认罪态度较好等辩护意见,但根据其犯罪情节法庭还是依法判处他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另一名安徽籍男子岳某去年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与停在路边的车子发生碰撞,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更是高达255mg。事后他已经赔付被撞车主4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但因情节较为严重,被判处拘役两个半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名被告中只有楼某被判了缓刑。楼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相对较低,为111mg/100ml,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较好,最后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根据诸暨市人民法院的一项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危险驾驶类案件的一大特点就是依法不适用缓刑的案件数量较多,今年该院审结案件中的134名被告人中有76人被判处了实刑,占到了59.72%。

      “这三起案件都比较典型,值得大家引以为戒。”审理案件的法官王知礼说,临近年底又是醉驾案件的高发期,希望市民能够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教训,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诸暨市运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他们特意组织了13家驾校的相关人员参与了新闻发布会和庭审。学员王先生表示,亲身经历了案件审理后对醉驾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今后一定会更加牢记“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几名驾校校长和教练员也表示,今后会在教学中更加强调安全驾驶方面的教育。

     根法院的统计,2011年5月至2014年11月该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96起,全部定罪判刑,其中今年以来共审结134件,占到今年已审结刑事案件的10.58%。今年审结的案件中涉及人员平均年龄为38岁,最大的56岁,最小的18岁,其中还有3名女性。目前,诸暨法院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全部都属“醉驾”型,没有“飙车”型。

    

与伱情定一生(2014-12-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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