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力维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由于我区夏秋季降雨较多,林区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增量、载量持续增多。加之,近年来天保、三北和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全区森林面积大幅增加,且这些林地内杂草稠密,距村庄较近,进山人员多,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冬明春我区极端天气仍有可能持续,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因此,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从预防入手,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同时,要认真分析今春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具体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通知》(铜印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积极实行领导分片包抓等措施,建立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细化、量化到村、组、社区、营林区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或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每一个时间段,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等有效形式,真正构建起森林防火“政府负全责”的责任体系,并坚持做到“三个第一”和“三个亲自”,即一把手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同时,各镇办要进一步夯实宣传教育、防火值班、火源管理、瞭望巡查、物资供给、组织扑救、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责任,逐步建立日常按责任分工抓,发生重大火灾按责任分工查的监督约束机制。要摸清本辖区林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包括林区铁路、电力、电信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经营、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其配合搞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经常深入责任区对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组织扑救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镇办、各部门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并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始终。要紧紧围绕《森林防火条例》、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等内容,及时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林区居民的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使“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狠抓落实,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监管力度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各镇办、各部门要依法规范林区用火行为,科学合理安排和疏导生产用火,严管入山火源。要积极动员,全民动手,组织林权所有人及林地经营单位,认真做好林田交错区、林地边缘农作物秸秆和荒坡地段荒草的有序集中清除工作,形成一道天然隔离带。要认真落实火源管理措施,继续采取“六包”、“八禁止”和“一监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辖区内痴、呆、傻等重点人群逐人、逐户落实监护责任。金锁关镇、印台镇、玉华宫管理局和区国有焦坪林场等重点防火单位,要在林区采取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在重点时段采取联合清山、清林、清理闲散人员等有效措施,严禁带火上山入林;要对林区住户逐人签订保证书,做到林不漏户,户不漏人。各重点防火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林区的防火瞭望和地面巡查,充分发挥现有瞭望台、防火检查站、护林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的力度、密度和频度,一旦发现非法野外用火,依法严查到底。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做到全区林区监测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要及时对林权所有人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子,明确责任,下大力气务必将“五户(十户)联保联防”落到实处,并将监管责任落实相关名册及时报区防火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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