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家乡区县: 淮滨县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志刚,因受贿等罪名,于今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1月14日,眉山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记者调查发现,此案中,眉山当地6名公安系统高官向司法机关承认,曾向王志刚行贿,并签字画押。法院判决最终不予认定。  据悉,这6人中,除1人因其他犯罪获刑外,其余5人仍任职。11月27日,记者试图联系另5名承认行贿的官员,但电话无人接听。11月28日,记者致电眉山市检察院,截至发稿时对方未回应。

贪官已服刑“案情未了”

11月14日下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志刚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作出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今年5月16日,王志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志刚今年51岁。据四川警界熟悉王志刚的一些人士透露,王志刚从警30余年,从一名普通刑警出身逐步升迁,2008年当上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分管刑侦、禁毒和治安。

此外,王志刚还喜欢写诗,笔名茨冈,从1980年就开始发表

不要说话(2014-12-01)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