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亦称娲皇、女娲娘娘。生于古成纪(今甘肃秦安县)。
《史纪·补三皇本纪》云:“女娲氏亦风姓,蛇身人首,有神圣之德,代宓牺立,号曰女希女”。
《玉平御览·风俗通》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别有传闻,女娲和伏羲婚配再创了人类,故尊女娲和伏羲为人类始祖。当然这仅仅是神话传说。但女娲帮助伏羲正姓氏,制嫁娶,通行媒,以重万民之不同却是事实。伏羲死后共工氏作乱,振滔洪水,祸害天下人民,于是女娲杀了他,并继承伏羲的制度,以治理天下,号称“女皇”,在位一百三十年,后人称为“娲皇”。《山海经·郭璞注》说:“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七十变,此腹变为此神。”她命令大臣做笙簧,以通殊风,以才民用,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管,统一天下的音乐;命圣水氏制颁管,以合日月星辰,以易兆之晨作充乐,乐成而天下幽微,没有得不到治理的。
《淮南子·览冥训》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洲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滥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女娲炼五彩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定四极,杀黑龙以济冀洲,积芦灰以淫水。”这样,“苍天补,四极正、淫涸,冀州平,狡龙死,颛民生,考其功烈,名声被后世。”所以后人尊以为神,称女娲娘娘,修庙塑像,祭祀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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