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霞,1964年2月8日-2004年4月14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中国警察界先进人物,曾被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学习。工作期间,被誉为“警界女神警”。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决了十多年积累的控申积案,2004年在侦破"1.30"案件过程中发生车祸,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0岁。2004年6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人物履历
1964年2月8日 任长霞生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
1983年10月 从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工作。
1992年12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8月-1996年4月 任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6年4月-1996年10月 任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法制室主任。
1996年10月 任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1998年11月 任郑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2001年4月 调任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4月14日20时40分,在侦破“1·30”案件从郑州返登封途中,突遇车祸,因伤势过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4月15日0时40分逝世,终年40岁。
2005年 《感动中国》评委会授予其“感动中国”人物奖
2004年6月 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闪光言行
任长霞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
任长霞自1983年加入公安队伍,作预审工作13年,协助破获了大案要案1072起,追捕犯罪嫌疑人950人。1998年被任命为郑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长后,她多次深入虎穴,先后打掉了7个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70多名,被誉为“女神警”。
她把群众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来对待,第一次接访就接待了124批群众,一直到晚上11点多。她一直和群众心连心,在接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同时,也收集到了很多破案的线索。
任长霞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十大女杰”、“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20多项荣誉称号,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登封人民会永远记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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