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货币化,交易背后的比特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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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阿里巴巴集团联手三大运营商推出面向网购用户的“流量钱包”。用户在淘宝、天猫购物或参加商家活动,就可以获赠一定的流量。这些流量可像零钱一样“零存整取”,快速提取到手机号码或转赠给家人朋友,兑换成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的全国流量包。

此前,中国联通推出流量银行、中国电信推出了流量宝,中国移动的流量800等等,都是流量货币化的实质性探索,而这“流量钱包”等于是为最近流量货币化的热度又烧了一把火,比京东之前的170号码与购物账号捆绑赚流量向前了一大步。

流量的货币化是运营商流量经营向价值提升阶段发展的必然产物。一般来说,流量经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流量客户增加、单客户流量使用增加,客户流量价值提升,通过几年的努力,移动互联网业务已经十分普及,客户基础与使用都基本成型,如何提升流量的价值就成为了运营商探索的重点。

与语音相比,流量天生就具有一定的货币化特征,能够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移动互联网上的一般等价物,也就是流量货币。

1、流量是有特定价值的等价物,一定的流量对应一定的互联网服务,用户需要支付一定的流量才能享受到特定的互联网应用服务。

2、流量是消耗品,使用的服务越多消耗的流量就越高,流量消耗与享受的服务成正比关系。

3、流量是可交易的,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用户与应用服务商之间,都可以借助流量来实现交易结算,流量也就成为了移动互联网服务间的交换媒介,起到虚拟货币的作用。

流量货币化,重要的是要实现流量的自由交易,用户向运营商购买流量,或者有互联网公司向运营商购买流量后转赠与用户,用户还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获得流量。

流量货币化的典型案例

日前,中国联通推出流量银行,此前中国电信推出了流量宝,中国移动的流量800等等,都是流量货币化的实质性探索。

通常来说,流量货币化指的是,用户持有流量,通过流量购买移动互联网服务,同时用户也可以将流量自由交易,对于包月的用户每月消耗的流量并不固定,不足的流量可以向用户或服务机构购买,多余的流量也可以交易给其他有需求的用户。

因此,流量的货币化应该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流量可赚取:通过下载或其他付出,用户能够赚取到可支配的流量,而不仅仅是通过货币来购买。

2、流量可累积:流量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进行累积,不会存在到期清零或上限封顶的限制。

3、流量可收益:未使用的流量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实现收益从而保值增值。

4、流量可买卖:既然是个人的虚拟财产,流量的买卖就不应该被允许,但会有一定的程序和限制。

5、流量可转赠:将流量转赠或共享都应该是被允许的行为。

6、流量可消费:作为具有网络消费上一般等价物属性的流量,可以在虚拟网络环境下兑换商品,从而实现消费的目的。

7、流量可继承:流量的所有权归属用户,当用户换套餐、换号或换运营商时,这些流量应该可以被带走或通过特定的形式进行兑换。

作为虚拟运营商的京东推出了京东购物送流量也可以看作是流量货币化的重要一步,当然,京东还只是停留在发行阶段,并未开通用户在京东卡上的流量购物。

其实,最早将流量货币化成型的是巴士在线。此前,虚拟运营商巴士在线推出“10020流量银行”主打卖点是流量收益,该业务由B2C的产品“流量宝”与C2C的“流量市场”两大模块组成。用户通过购买合约期内的“流量宝”产品,可以实现购买流量的本金在无风险的基础上获得12%以上的年化收益;在C2C的“流量市场”,巴士在线的170用户可以将流量进行交易实现变现。

流量货币化的主要特征

徐璐(2014-12-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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