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教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家乡区县: 梅州市平远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报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同时在教育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pynet.net/ ;联系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24号;联系电话:0753-8894252;传真:0753-889425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信息化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成员。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我局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较快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教育局秘书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其他股室、学校等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规范程序,丰富内容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教育信息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5条,主要类别包括规范文件和工作计划、方案、教育动态、重要会议、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一)在平远教育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平远教育信息网,将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改革举措、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等教育信息对公众开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发布信息885条,其中学校新闻315条,教育新闻384条,思想教育信息85条,公告信息45条,招生考试信息21条,教师之窗信息35条。

(二)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与市县多家新闻媒体合作,我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招生录取、中考、高考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2013年在各种媒体刊播有关教育新闻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新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教育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努力增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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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bao379(2014-12-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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