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眉山(二)

家乡区县: 眉山市东坡区

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专员公署设眉山县城,属川西行政公署,辖10县,同解放前的第四行政督察区辖县,以后大邑划出,新津划入。1953年3月5日撤销眉山专区,眉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1959年彭山、青神与眉山合为1县,称眉山县,1962年11月两县恢复县制。 1968年眉山县属乐山地区,1985年属省辖乐山市(乐山地区改建)。1997年5月30日,1、设立眉山地区,管辖从原乐山市划出的眉山、洪雅、丹棱、彭山、仁寿、青神6个县,地区行政公署驻眉山县东坡镇。2、调整后的乐山市辖市中、五通桥、沙湾、金口河4个区和夹江、犍为、沐川、井研、马边、峨边6个县(自治县),代管峨眉山市(县级)。

2000年6月10日,1、撤销眉山地区和县级眉山县,设立地级眉山市。市政府驻新设立的东坡区。2、眉山县设立东坡区,以原眉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坡镇。3、眉山市辖原眉山地区的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和新设立的东坡区。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眉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

岳柯男(2014-12-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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