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阳人民法院消息,自2013年原阳县人民法院被河南省高院确定为新型合议庭制度试点单位以来,该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2014年又在执行领域深入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实现了执行权的合理配置、科学运行。
一是建立执行长团队,提高执行质效。该院按照1 2 1的模式,将原执行一庭、二庭重新组建为三个执行团队,各团队案件均由执行长承办。
二是建立执结案件审查制度,组建执行审查合议庭。执行团队执行的所有预报结案件须经执行审查合议庭进行评定,符合结案标准的方能结案归档。
三是建立健全质效率评定体系与奖惩制度。根据案件是否实际执结、执结的时限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划分为五个等级,并根据案件评定的等级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公开信息平台,公布信息查询热线;定期邀请信访人、人大代表等参与执行活动并填写执行小组履职情况表,对执行人员的履职满意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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