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乡党所不容,会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再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