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树的生产、砍伐及运输

家乡区县: 韶关市乐昌市

  杉树是一种优质木材,用途甚广。乐昌是粤北生产杉树的山区之一。现将解放前乐昌山区的杉树生产、砍伐及运输习俗介绍如下。
生产 解放前,山林一般都归私人所有,处处山林各有其主。杉树的生产,除少数由山主自种自营之外,大多数采用雇佣佃户承耕的方式。山主开山造林时,雇工恳植,工价每亩每年稻谷60斤,限期三年。承耕者(工人)负责开荒、种植和抚育管理。杉苗尚未成林之前,如在林地内进行间种短期作物(花生、玉米等杂粮),其收益归承耕者所有。三年期满后。承耕者依约将杉山交回山主,再无任何权益。这时,杉山由山主另找工人管理。如原承耕者要求继续管理该杉山,山主又没有意见,则双方仍需另订协议。如此,山主一般都是无偿地划出一些林地给承耕者耕种,不再支付任何工值。此外,杉树生产也有以贷款等形式出现的,做法与雇佣方式大同小异。山里人忠厚朴实,无论是山主或雇工,一般都比较通情达理,互利互惠。讲究信用,彼此间很少发生争执的现象。
砍伐 杉树种植以后,经过18年左右的生长期,达到能制出尾径4寸,长1丈2尺的原木时,便可开始砍伐。山主出售杉木,一般采用卖青山等三种方式。①卖青山:由林主在圩场或公共地方贴出《标山广告》,详细说明树龄、地址、四至界限等,待标投者进山察看后,约定日期会合某处进行投标,山主按片(或小片)出价,高者中标,中标者(标主)与山主议定日期,先行付款,然后由标主自行雇工砍伐经营。②标投木材:由山主雇工将成片杉树砍下集中之后,出广告招标,也是按片出价,高者中标。付款后,由标主将木材运走。③按条论价:山主将杉树砍下之后,雇工制成原木并运至下河地点(码头),分规格归堆,按条论价或批发或零售卖给木商。
运输 解放前乐昌县城有10多家私人经营的杉木商行,每年经营杉木数量达1.5万至2万立方米,运输方面多以水运为主。杉木在砍伐点放干燥之后,用人力搬至山溪边,遇水势适宜时,以散木形式成批漂放(俗称“放羊”),至较大支流或与武水汇合处,再扎成木排,顺水放运。其中少数无水路可供运木材的地方,如王坪、大、小洞等,则把木材锯成板块后,再用人力挑到圩镇或县城出售。

1987(2014-12-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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