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中记述春秋鲁僖公灭项国一事《左传》有载,但《公羊传》、《谷梁传》记:是齐桓公于三十九年(公元前647)灭项,当时与项国毗邻的有陈、顿、沈、厉、胡、聃诸国。楚廓项以为别都,是因为公元前278年楚都郢(今湖北江陵西北)失守,迁都与陈(淮阳)。梁改扬州为殷州,后齐改为信州,后改为陈。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沈州于项城,属河南道。关于今沈丘县城历史上曾是项城县治所一事,《辞海》有详注:“项县,春秋时项国,后属楚,秦置县,治今河南沈丘(槐店回族镇)”,“项城,汉置南顿县,明移置项城县,故址今沈丘县”。说明了今项城市的版图,是明代迁治后划分的,是原南顿县的辖区。今沈丘版图大部分属于原项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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