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移县之争 1913年,射洪的有识之士首次提出了变换治城主张,且欲借助辛亥革命的洪流使之成为现实。此论一出,立刻被那些刚剪下辫子的墨守成规者视为离经叛道,“金华是风水宝地”、“金华镇的泥巴比太和镇的泥巴重”、“移县不吉祥”等言论四起。县长熊耀章无所适从,此事最终被搁置了下来。 1931年,县中士绅黄毓英、杨溥泉等再倡移县之议,得到各界特别是太和镇各界的广泛响应。次年春,倡导者广泛联络各界人员200余人,在太和镇一剧院召开全县士绅代表会议,专题讨论移县问题,并请县长舒锡三就会指导。会议形成了移县的书面报告,呈请县府采纳施行。后因有人坚决反对,加之当时的军阀政府只以催粮派款为要,无心它顾,致使其拖而不决。 11年后,上级指令将新组建的射洪县银行设在太和镇,只在县城金华设办事处,这直接诱发了第三次也是最激烈的一次移县论争。1943年3月,主张移县的县参议员利用召开县“临时参议会议”之机提交提案,并请以文笔著称的张友渔执写《移县解说》。《移县解说》大声疾呼:治城应居于中央,而今射洪系古之射洪、光汉、通泉等县合并面成,治城偏于北隅;治城应扼水陆要冲,而县内非太和镇莫属;治城应为经济金融之重心,而金华远不能及;治城应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而金华镇空间狭小。凡此种种,再不移县,更待何时? 上述主张皆持之有据,移县提案终获县“参议会议”通过,决定由县府转报专署、省府和内政部审批。 与此同时,反对移县之声也空前激烈。在《移县解说》被石印成册广为散发的时候,反对者也公推金华人汤开文执写《否认移县理由书》,石印成册广为散发。《理由书》称:金华山川毓秀,代出名贤――根据历史条件不可迁移县治;金华镇地势居高,而太和镇水患为害――根据地理条件不可迁县治;“新县制”贯彻时间已过,眼下当以抗战事务为重――根据政治条件不可以迁县治;迁治耗资数百万元,超过财力许可――根据经济条件不可迁县治。《理由书》另绘一图:同一洪水线上,金华镇只及城脚,而太和镇城墙上已有人划船。 为达目的,矛盾双方均成立社团,筹集经费,四面串连,八方游说,联名上书,派人请愿,一时文电交驰,各种宣传品雪片般在省、行政院、内政部飘飞,甚至还出现暗杀图谋。 后来,省府明令批示:“射洪迁治,非短时间所能办理,应以缓议”。更不幸的是,两年后的1945年,一河大水,太和镇城墙行船果然成真,移县之声从此哑然。
射洪县建置是在南北朝西魏时期,始置射江县,于北周(557)改名射洪县,故称“西魏置县,北周正名”。 射洪县因其射洪县境内有射江(射江今称梓江,又名梓潼江),县得名源于射江,古“江”与“洪”同音,古人将“射江”讹为“射洪”,后北周从俗,遂改为射洪。《元和郡县图志》载:(射洪)“县有梓潼水,与涪江合流,急如箭,奔射江口。蜀人谓水口曰洪,因名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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