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地形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呈坡阶状递降。地貌复杂多样,川原沟坡,山丘洼地兼有,而以平原为主。土质基本良好。光热资源丰富,但雨量偏少,且降水季节不均,冬、春干旱,夏湿、秋多霖。气温和雨量南北差异明显。境内河流较少,北、中部地下水位亦深。1949年以前,仅在县境南部有水浇地0.34万亩。由于这种自然条件,历来多种植粮食作物,北部沿山地带户牧少量羊群,中、南部除种植粮食作物外,还种植少量棉花。全县粮食作物以夏粮为主,夏粮以小麦为主,小麦以正茬为主。在1950年土地改革以前的两千多年间,一直处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下,依靠人、畜力耕作。汉、唐时代,因推广新式农具,曾出现农业生产发展的高峰。但以后生产工具和技术很少改进,农业发展缓慢。到清末及民国时期,由于政治腐败,横征暴敛,战争连年,自然灾害频仍,地租、债务、田赋、苛捐杂税、差役、兵役等,压在农民肩上,致使生产停滞,丰收年景粮食亩产80公斤左右,歉收之年亩产仅40公斤上下。
解放后,农民获得和平安定的生产环境。1950年进行土地改革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51年粮食总产即从1949年的7.18万吨增至11.63万吨。此后,国家设立管理农业生产的行政机构和科研机构,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推广现代化农业机械,发展电力,施用化肥,改进耕作制度和技术,实行科学种田,使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变化,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虽受“左”倾思想影响,但总的趋势还是曲折地向前发展着,风调雨顺之年(1965、1975)获得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干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后,改革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粮食产量连年增长。至1985年,亩产达到177公斤,总产26.21万吨,比1979年增长27.7%。大家畜增至7.2万头,比1979年增长35.6%。由于农田基建进展缓慢,比价政策尚未调整,加之干旱等不利因素影响,从1986年到1988年,粮食总产在22万吨至25万吨之间徘徊。1989年风调雨顺,粮食亩产增长到188公斤,总产29.44万吨,达历史最高水平。棉花亩产34公斤,总产320.8万公斤。大家畜增至7.79万头。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99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是1949年0.45亿元的4.2倍。
从1984年到1990年,全县每年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都在5万吨以上,居全省之首。1986年被国家农牧渔业部确定为商品粮基地县。1987年又被确定为优良小麦基地县。1989年在陕西省夏粮“丰收杯”交售竞赛中,蒲城县以交售小麦6万吨的成绩夺魁,全年交售粮食达7.5万吨。畜牧业也在1984年被陕西省农牧厅畜牧局确定为秦川牛保种县之一,1986年被国家农牧渔业部确定为秦川牛基地县。[9]
2012年,全县夏田粮油作物种植面积96.0万亩,夏粮生产面积居全省之首。其中小麦95.0万亩,油菜1万亩,全县小麦平均亩产326公斤,单产较上年增产17.9%,总产3.097亿公斤,增产率18.7%,列全市第一,油菜亩产86.0公斤,单产较2011年增产22.2%,属丰收年份。全县设施农业生产面积17.73万亩,总产量54.85万吨,产值9.1亿元。其中设施西甜瓜15万亩,预计总产45万吨,产值7.3亿元;设施蔬菜2.6万亩,总产9.8万吨,产值1.72亿元;设施时令水果1300亩,总产500万吨,产值800万元。全县牛存栏5.36万头,其中奶牛存栏20514头;猪存栏21.2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30696头,出栏13.53万头;羊存栏13.9万只,出栏3.34万只;鸡存栏530万只,其中肉鸡存栏230万只,出栏690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78万吨、1.59万吨、2.71万吨,产值创4.8亿元。建成机械化挤奶站21个,畜牧养殖小区52个,畜牧养殖示范村65个,各类规模养殖户5417个,现有部级示范场1个、省级2个、市级10个。拥有饲料生产企业8个,产销各类饲料15万吨。全县果业总面积60万亩,其中苹果25万亩,酥梨25万亩,时令水果10万亩,果品总产量约80万吨。其中新栽面积2.5万亩,苹果0.5万亩,酥梨1.5万亩,红提葡萄0.5万亩。罕井镇中山村,高阳镇洼里村两个生态示范村建设进展顺利,正在完成绿色向有机果园的转换期,高阳镇会通村现代农业苹果项目也已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全县棉花种植面积17.1万亩。较2011年减少0.4万亩,以瓜套为主的各类间套面积7.0万亩,纯种10.1万亩。品种主要以鲁棉21,银抗P53、鑫秋1号等为主,约占种植面积78%。全县95%以上面积实现了良种抗虫棉种植,极大的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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