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耻不从枉》,促人深思。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和他的一个亲属谈话时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讲过,杀了他们就是救了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啊。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决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重温毛泽东的这句话,使我们明确廉政文化建设与知耻文化的建立有很大的关系。
规范一个社会的秩序,一是要靠法律,二是要靠文化,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已经成为精神意义上的刑律。知耻文化与法律一起担当着社会秩序的管理工作,其所起到的社会约束作用,有时甚至超过刑律与法制。我国从改革之初提出的“依法治国”,到现在的“以德治国”,正是这个道理。康有为讲过,“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这也是说纠正社会风俗,要从“知耻”做起,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一个羞耻之心,社会就会有希望,许多新事物、新风尚的推行就会变得容易得多。现在贪官犯赃,怕的是刑法,就是不怕羞耻两字,正如先生所说,“许许多多的贪官都是寡廉鲜耻的不忠不孝之徒”!。法网恢恢总有漏洞,道德自省无处不在。只是依靠刑法而不教育干部明德知耻,就不可能从思想根子上铲除腐败。“教人,使人必先知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既知耻,又须养护其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督责荣耀,皆非所以为教也。”必须在社会上培养知耻明德的风气,才能让广大的党员干部和群众“明耻尽孝”、“养耻修德”、“知耻笃行”,相信廉政文化乃至新世纪新文化建设将开拓出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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