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撤销解放前遗留下来的13个镇的行政区划,按公安分局辖区将城区分为东、南、西、北、中5个区,建立5个区公所,今平江辖区大部分为东区。
1955年10月1日起,城区各区改名,原东、南、西、北、中5区相应改为平江、沧浪、金阊、北塔、观前区。1956年7月2日,观前区撤销,全市调整为4个区。
1958年7月8日,北塔区撤销。全市调整为平江、沧浪、金阊3个区。
1958年11月,市内三区分别成立人民公社。1960年8月,城区3个公社调整为平江、北塔、沧浪、胥江、金阊、桃坞6个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城区撤销人民公社。1963年3月22日,城区恢复平江、沧浪、金阊3区建置。
1992年10月,郊区官渎村、长亭村划归平江区。1996年1月,金阊区钱万里桥居委会划归平江区北寺塔街道。同年8月,长亭村又划归郊区。
1997年11月,挹秀新村居委会划归北寺塔街道。1998年2月18日,东港小区划归平江区娄门街道。1999年8月1日,苏锦二村划归平江区北寺塔街道。
2002年金阊区金门、桃坞两个街道和虎丘区幸福、苏站七个村划归平江,平江区辖区有所扩大。
2012年,平江区撤销时,辖6个街道:观前街道、平江路街道、苏锦街道、娄门街道、城北街道、桃花坞街道。
2013年,因平江区撤销,姑苏区平江路街道改称平江街道。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