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政策

家乡区县: 杭州市江干区

江干区区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江委办〔2012〕103号)文件,即新一轮的改善民生政策。民生新政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大幅度的完善,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全区为老服务水平。
一、大力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在继续实施原有的居家养老“护理券”、“体验券”的基础上,推出新的服务内容。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人,凡进入区属机构养老及住院治疗的,可享受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凡一户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的,政府为其家庭成员、护理员开展免费护理培训,每户上门培训2小时。
二、创新人性化为老服务项目。对本区户籍的9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给予生日慰问;实施“健齿工程”,凡持市、区两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60岁以上困难老人安装活动牙床,可得到一次性经费补助;年满60周岁并持市区两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年满80岁以上、未享受其它免费体检政策的人员,可享受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
三、多渠道提高对养老机构的扶助力度。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50 张以上的,分别给予8000元/张和5000元/张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接收江干区户籍老人入住和特困老人入住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元和150元的寄养补助;养老机构达到区一、二、三级标准的,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政策;新建、改扩建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3-5万元开办经费和每年2万元的运行经费。
四、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力度。在发放一次性建设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对“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运行经费补助;对评上省四星级、市三星级“星光老年之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为老服务机构加强绩效管理和星级考评,对三星级护理员人数达到20%以上的为老服务机构,给予1—3万元奖励;对评为江干区“十佳老年学校(电大)”和“十佳星光老年之家”,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zll921(2014-12-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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