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的社会保障(一)

家乡区县: 沧州市吴桥县

城镇低保 ㈠纳入城镇低保的条件为户人均收入低于130元的,补到130元;  

㈡2003年,全县共有2541人纳入城镇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5.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2%、185%,做到了应保尽保;

㈢2004年1-3月份,全县为1004户254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8万元,保障率100%。

医疗保险

㈠医疗保险基金收缴基数为在职人员工资总额、退休人员退休费两项之和;单位按两项之和的5%,在职人员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纳2%;按我县文件规定,从单位提取5%的基数中按参保人员年龄分以下比例进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上按个人工资总额的1.2%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按个人工资总额的0.8%划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个人退休费总额的3.6%划入个人帐户。

㈡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用比例: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限额为14000元),鉴定为慢性病的人员全年报销金额最高为2400元(在职人员按65%,退休人员按68%);

㈢2003年,市政府为吴桥县下达的扩面任务为11000人,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达134个,参保人数达到10450人(其中:在职人员8661人,退休人员1789人;按单位性质划分,其中:县属财拨单位85个,参保人员6753人,中央省市直属单位22个,参保人员1716人,县属非财拨单位27个,参保人员1981人),收缴医保基金576万元,支出个人帐户267万元,支出医疗保险统筹金136万元,余额为173万元;

㈣2003年全县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单位共101个,参保人员7702人,收缴大额医疗保险金46万元,收缴基数为每人每年60元。

乄巴黎下的小情绪(2014-04-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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