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工作
㈠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168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700人;
㈡2003年,全县净增就业岗位315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60人,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110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320个。
㈢2003年,全县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53万元(其中代缴“两金”24万元),保障率达100%。
㈣2004年1-3月份,全县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2万元,保障率达100%。
失业保险
㈠失业保险费收缴基数为职工当年工资总额的3%,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5%;
㈡失业保险费发放第一年根据其缴费年限(1-5年、5-10年、10年以上)分别领取当地最低工资总额的75%、80%、85%(我县最低工资为300元/月),即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25元、240元、255元和医疗补助金23元、24元、26元。第二年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25元和医疗补助金23元;
㈢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7936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3200人,集体企业职工236人,事业单位4500人;
㈣2003年全县收缴失业保险费86万元,争取上级补助70万元;为50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费109万元,保障率达100%。2004年1-3月份,收缴失业保险费14.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69万元,保障率达100%。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