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 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月小为廿九日)又称年三十、过年,家家贴春联、年画,晚上烧香祭天地,敬祖先,放鞭炮辞旧迎新,全家吃团圆饭。南溪地区有的人家中午祭天地,晚上祭祖后吃团圆饭。古碑、双河等地区农民除夕祭祖,在煮熟的猪头(俗称元宝)上插一双筷子,纪念其先祖从江西“筷子”一地迁来。往昔山区缺鱼,燕子河等地用木雕鱼代替,忌翻动。养牛户晚上给牛喂一顿白米饭。俗谚:“打一千,骂一万,年三十晚上要喂给一顿白米饭。”除夕夜晚灯火通明,“守岁”至深夜。近几年凡有电视机的户,全家欣赏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节目。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春节,又称“过年”、“过大年”,为历代相传的重要节日,解放后法定放假三天。家家户户在一个月前就购鱼肉、牵挂面、筹办年货;洗衣被、打扫环境,称“扫尘”、“除尘”,准备过年。
初一凌晨,开门放鞭炮,按旧历书所示财神方向走几步作揖行礼迎财神,称出天方。南溪一带开大门后,先用柴火头向外抛掷,人再出门迎财神。早饭后,晚辈给长辈拜年,然后乡邻互相登门拜年。金家寨等集镇有的在红纸帖上写“恭贺新喜”等词语,作为贺年片投入门缝以示登门拜年。吴家店地区农民起五更吃早饭,称吃更饭,然后出门拜年,有“初一叔、初二舅、初三老干爷(岳父)家走”的俗语。1950年以后,县、区、乡政府每年组织干部和文艺队向烈军属、老红军拜年。
元宵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灯节或上元节。县人有“正月十五大似年”和“过年的火(鞭炮),十五的灯”诸俗语。凌晨1点钟前就有人开始放鞭炮,直至上午8点左右。早上吃汤圆,寓意团圆。晚上张灯结彩,集镇上按行业举办灯会。农村玩老牛灯、称庄稼会,牛灯排在龙灯后,诸灯前。境内很多地方群众还在晚上给死者送坟灯,又称“送亮”。1950年后,县、区文化部门在这天组织灯会和游艺活动。
花朝 农历二月初二,旧传为百花生日,又称龙抬头,至今视为传统吉期。这天长工上工,农妇开始育瓜菜苗。斑竹园一带妇女称这一天为“花针节”,不做针线活。
清明 清明前10天和后10天为扫墓期(清明节的前一日称寒食节除外),各家为祖坟培土、烧纸。山区在坟上插一纸标,丘岗平原地区在坟头上垒两块圆锥形土块。1950年后,学校组织师生到烈士墓、烈士纪念塔前悼念先烈。清明时节,春光明媚,学校师生、青年男女出门春游,天堂寨、梅响两水库外来游客日增。
立夏节 山区群众重视过立夏节,备酒食,还为小儿称体重,俗传可免瘦夏。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家家门上插香艾、蒲叶,吃粽子。过去用雄黄给儿童点耳朵眼,以防蚊叮虫咬,佩带有中药香料的荷包、桃木老虎,手足系五色丝线,穿虎头鞋,俗传用以“避邪”。县境北部点盘香、挂张天师像,东南部有的挂钟馗像,今均不再挂此像。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家家扫墓祭祖。新丧人家于此日做“七月半”,请道士“放施”,做“盂兰会”,亲友都去吊唁。江店区一带做“七月半”多从十二日开始,十五日结束。七月上半月,乡人忌走亲串门,认为不吉利。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境内大多在中午过节,晚间在院内陈设瓜果月饼“赏月”。农村有晚间“摸秋”习俗,到田园里摸一些农作物,认为摸到高粱是“钱串子”,摸到大椒要害眼,摸到冬瓜要生儿子等。
腊八 农历十二月初八为传统吉日,俗称“腊八”,婚姻可不择期即定在此日。早餐吃“腊八粥”,用糯米煮稀饭,掺入豆、枣等多种食品。
祭灶 境内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谚“军三民四”。流波江姓从江西被强行移民(视同“充军”)来此,祭灶为二十三日;吕姓从皖南自动迁来,祭灶为二十四日。祭灶前一日“扫尘”,打扫室内外,粉刷锅台。祭灶由主妇主持,贴“东厨司命九灵黄帝灶君”神位,供豆腐、糖稀,剪稻草、拌黄豆作灶王“马料”。主妇祭拜祷告灶王“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
其余如七夕、重阳等传统节日,新中国成立后的元旦、国庆等节日,习俗多与各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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