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23日出台的《张店地区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2014年张店区初中学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在张店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同时还规定了往届生和“外转入考生”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报名考试办法。
■ 具备仨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由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
据了解,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初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就读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1)张店区以外户口(需准备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张店区人社局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或1年及以上在本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个体营业执照(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生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1年及以上居住证或房产证(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中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张店区或开发区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张店区或开发区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在张店区或开发区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 “外转入考生” 4月28日-29日直接到“学考办”报名
文件还规定,初三年级在校生参加学业考试由就读学校集体报名;在张店区或开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四年级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集体报名;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2份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具有张店区或开发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而未在张店区或开发区初中学校就读(简称“外转入考生”)需回张店区或开发区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初中2010级应届生,持相关材料于2014年4月28日-29日直接到“学考办”报名,报名地点在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张店教育便民中心基础教育科。
外转入考生报名办法:在本市内其他区县就读的外转入考生可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复印有家庭地址、学生及其父母信息的户口页,可缩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学籍证明原件1份(就读学校盖章,并证明所列学籍号为学生参加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及基础素养评价使用的学籍号)或学生已考过科目的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图像可与采集身份证照片要求一致。有条件的家长可在报名前将学生电子照片发zdwzrbm@163.com邮箱直接到“学考办”审核报名;在本市外就读的外转入考生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籍证明(就读学校盖章,并注明初中学制年限)、电子版学生本人免冠照片,照片图像可与采集身份证照片要求一致。有条件的家长可在报名前将学生电子照片发zdwzrbm@163.com邮箱、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结果表(初中学校盖章,所在学校区县教育局盖章)直接到“学考办”审核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学考办”统一将外转入考生信息及照片上传“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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