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务中心四楼举办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全县8个乡镇(办事处)人社中心在编、在岗、协管员9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20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操作应用、业务表格的填写和使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等。培训采取课堂讲解与课后答疑相结合、统一讲解和个别提问相结合、理论讲解与操作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将新老政策进行比对分析、对人员参保、保费征缴、待遇核定、个人账户管理以及怎样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等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强调要把握和目前要抓好的几件事:1、要充分认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重大意义。作为我县2014年的“十件实事”之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解民患、惠民生、得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2、要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心里有底,工作有安排,到2014年12月10前,全县 16-59周岁适龄参保人群续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新增参保人员达25000人以上,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领取待遇人员达到应发尽发;3、要全面完成全县人口信息比对入库工作。熟练操作,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前期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核实城乡居民人口信息数据,剔除冗余数据、修正错误数据、增补漏报数据;4、要做好申报办理及信息上报工作。按群众就地、就近、就便参保工作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即办即保。5、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新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做到入户宣传率、资料入户率、城乡居民知晓率三个百分之百,努力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这项政策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
通过培训,各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衔接的重大意义,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经办能力得到了提高,更加坚定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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