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槐店镇11

家乡区县: 沈丘县

李鸣钟

李鸣钟 ,字晓东,出生于1886年,河南沈丘人。 1909年毕业于陆军随营学堂,辛亥革命时在冯玉祥营任排长。滦州起义失败后,随冯到陕西。

1916年授步兵上校,1917年任步兵团长,并授陆军少将。1921年升任步兵旅长,兼归德镇守使,并晋授陆军中将。1922年任第11师第21旅旅长,豫东镇守使。1923年11月,授将军府刚威将军。1924年任第8混成旅旅长;10月任国民军第1军第6师师长。

1925年1月至1926年1月任绥远都统、善后会议议员,授陆军上将衔,兼任西北国民军西路总指挥。在任期间,选贤任能,严惩贪官污吏,整顿财政;修路种树,创办五族学院、包头二中、职业学校、女子师范、全区图书馆、古物陈列室、通俗讲演所、平民学校等;建平民医院、老幼救济院、妓女济良所。

1926年任甘肃军务督办,未赴任。后任京师警备代理总司令兼警察总监。1927年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

1928年任郑州市市长;3月,任第2集团军总指挥,后又任西北政治工作委员会委员长;9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国军编遣委员会委员兼遣置部主任。

1930年任鄂豫边区绥靖督办。1931年任第22路总指挥,第30师师长,后任军事参议院参议。

1948年2月,任监察院监察委员。

张慧慧(2014-12-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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