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市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可以享受省市两级财政双补政策,市级财政补贴标准全省最高。对床位50张以上、符合条件、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不含公建民营)同时享受省市两级补贴政策,省级财政给予每床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市、县(区)财政按照星级评定结果给予2000-6000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给予每床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
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对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诊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三无”人员入住享“公办”待遇
对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创办养老服务实体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另外,对吸纳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入住,享受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另外,还将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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