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历史6

家乡区县: 吉林市昌邑区

民国时期编辑1945年时,国民政府曾划分东北为九个省份,当时的吉林省的辖区有(省会吉林市,辖2市18县1旗),而境内哈尔滨市系直辖市,直隶行政院 。 省辖市:吉林市、长春市 县:永吉、长春、伊通、农安、舒兰、桦甸、磐石、双阳、德惠、扶余、双城、五常、榆树、敦化、蛟河、乾安、九台、怀德 盟旗:郭尔罗斯旗 8现代编辑到了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后将东北九省调整为:黑龙江、吉林、松江、辽宁、辽西五省。 接下来到1954年以后,改回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而吉林省是由吉林、松江组合而成。 新中国成立后,吉林省行政区划几经调整。建国初期,吉林省仅辖2个市、2个专区、1个旗、22个县和1个工业特区。1954年,东北行政区划调整,将原黑龙江省的7个县划归吉林省,与原属吉林的乾安县共同组建白城专区将原辽东省的1市9县划归吉林省,设立通化专区将原辽东省的辽源市、西安县、东丰县和原辽西省的四平市、双辽县、梨树县划归吉林省管辖。同年,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至长春市。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哲里木盟和呼伦贝尔盟的1县1旗划归吉林省,1979年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从此,吉林省行政区域延续至今。全省现有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60个县(市、区),765个乡(镇),241个街道办事处。
丁安(2014-12-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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