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的民俗4

家乡区县: 甘肃省静宁县

娶“黑媳妇”:古时,崇信县北塬地区一位富户人家的公子瞅上一个其貌不扬但却琴棋书画皆通的聪颖女子,非她不娶;女子也倾慕公子的才貌而非他不嫁。这本来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却难坏了爱面子的公婆,婚期一推再推。后来,不知是谁出了一个主意,将结婚的时辰定在了晚上。婚期的前一天下午,婆家人抬着花轿,赶天黑来到女子家。吃过晚饭后,抬上新娘子,不吹不打不放鞭炮,摸黑赶路,无论如何也要在天亮之前赶回。这样,“丑媳妇”便巧妙地避开了众人的瞧看。如今北塬的黄寨乡、高庄乡还沿用这种习俗。  服装:头衣清末至民国时期,城镇居民于春夏秋三季以瓜皮帽(亦称小帽、衬帽)、草帽护头防晒,而脚户、车夫及部分农民,则以二尺多长的黑、蓝色布料缠裹在头上以代冠帽,称作“缠头”或“头缠”。冬季,平民多戴自制的防寒暖帽,或以毡制成的简易毡帽和毛线纺织的绒帽。较讲究的公务人员、商人等,以毡制礼帽(外地产品)和冬季皮制的形似火车头形的棉帽和猴娃帽,示优示雅。红顶缎壳帽(亦称红缨帽)渐成陈迹。妇女多以包巾裹头。回民男性多戴平顶圆帽或尖顶六角帽,多为白色或青色布料制成;女性则以黑白二色布巾或丝纱巾裹头,称之盖头。

等等登登(2014-12-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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