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 守护精神家园

家乡区县: 江西省上犹县

上犹南唐保大十年(公元952年)置县,乃千年古邑,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客家摇篮赣州的纯客家县之一,具有十分丰富的客家文化资源。2006—2009年以来,我县组织4个普查小组,深入乡村,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县文化馆作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完成全县14个乡镇30多个重点村, 共搜集到线索1358条。针对提供的线索对14大门类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全县濒危项目、高价值项目、特色明显项目和影响广泛项目等优先进行深度调查及录音、录像和摄影等采集,共调查项目515项,采访年龄最大的105岁,摸清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通过普查,确定47名项目传承人,年龄最大的为82岁,并于2008年元月颁布了县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3个,2010年12月颁布了县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1个,24个县级名录内容涉及7个门类,其中2006年6月“上犹客家门匾习俗” 列入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0年8月“九狮拜象”列入省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在全体非遗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一是纸质档案:全县共编纂文字资料27册,其中编纂普查成果汇编本4册,县级普查成果资料15册,其它相关资料8册。二是电子档案: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对录入数据的电脑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共拍摄普查项目照片3000余幅。四是音像档案:全县共完成调查项目录音33个小时,录像25个小时,计音像资料70余盒。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   由于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搜集到的线索和调查的项目之多、资料从原稿到汇编之全为全市第一,县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为全市第二,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考评组对全市各县的考评中名列全市第一,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省文化厅评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单位”,赖美媛同志获“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1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和数据录入工作,为保护、传承上犹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上犹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举办了多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通过大量的实物,影像资料、文字资料、图片等在各乡镇巡回展出宣传,并发放了2000多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简介宣传单,让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对保护民族瑰宝,传承文明火种有着重要意义。上一页1下一页

And_(2014-12-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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