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公元前130年——公元前51年)是中国西汉时有名大臣。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因为通晓文法、明察秋毫、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温良懂得谦让,为政外宽内明,力劝耕桑,推行教化,治为当时第一。公元前55年,汉宣帝任命黄霸代丙吉为丞相,并封为建成侯,总揽朝纲社稷。后世将他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称为“龚黄”。
黄霸幼年时学法,甚是努力,由于他执法不同于其他官员,彰宽大与教化,受人称颂,并处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屡屡上升,先后任陕西境内黄河以东均输长、河南太守丞、廷尉正和杨州刺史等职。不久,汉宣帝亲点黄霸,仼颍川(禹州一带)太守。公元前55年,黄霸代丙吉为丞相,并封为建成侯,总揽朝纲社稷。公元前51年黄霸病死。
黄霸为治理天下,多次颁发刑律均告之于民,达到家喻户晓,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时他还制定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弃恶从善,勤事农桑,节约资财,就连平民的家常琐事,他也考虑得周到得体。他常派官员微服私访,并亲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间,了解官吏情况,关心百姓疾苦。在颍川仼职八年期间,政治较为清明,故一时间,颍川出现了“太平盛世”。朝廷下诏赞扬:“黄霸能上达圣意,下顺民心,加强教化,孝子,悌弟,贞妇,顺孙增多,耕者让垄,家庭和睦,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赡养孤寡,赞助贫困,八年内无重大案犯。”朝廷下诏称黄霸可作“国家栋梁之材”,然后给他加俸禄,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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