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第三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工作

家乡区县: 浙江省北仑区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4年第三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发放工作的通知》,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12月起,我区按照市相应标准发放第三季度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将于12月5日前结束。   此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范围为:全区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低保标准130%——150%的重度残疾人,农村“三老”人员及享受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

  此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标准为:城乡困难对象每人每季补贴94元。这已经是我区今年第三次发放物价补贴,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受益7347人次,发放补贴42.12万元。

菜花(2014-12-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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