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民俗忌讳(二)

家乡区县: 内乡县

     在特定时间、特定场合忌说不吉利的话。如,春节前后,到农家忌说“死、绝、完、光”等,打麦场上忌说“火、没了、不多、少”之类的话,窑场忌说“红”等。


     见胖人忌说“肥、胖”,常称“富态”、“官相”;见瘦人称“掐其”、“苗条”、“利亮”。


     吃饭时,碗内不能掉饭,筷子不能敲碗,馍最好整吃或两人分一个,忌吃一半留一半

    。见有人吃饭忌说脏话,忌对锅说话。


      喝酒划拳,忌单出食指或者小指。忌同时只出食指和中指。单出食指为“老二”,小指为“小人”,同时出    食、中指谓鳖叉,意为骂人或歧视人。

zh11ang(2014-12-07)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