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乐分中心获悉,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11月22日起下调0.25%。凡11月22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新调整的贷款利率;11月2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调整的贷款利率。随着贷款利率的调整,有房贷者的还款压力将会减轻。
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5年期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调整为3.75%,5年期以上的由4.5%调整为4.25%;二套房贷5年期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4%调整为4.125%,5年以上的由4.95%调整为4.675%。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存在2%左右的利率差,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银行贷款低利率优势明显。公积金降息政策落地,最高兴的就是购房者了,在我县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咨询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准备购买婚房,正好赶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抓紧来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能给购房者带来多大实惠?窗口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无论自行还款还是委托逐月提取还款,均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按照调整前4.5%的贷款利率计算,每月需还款1265.2元,而调整后,按4.25%的贷款利率计算,月还款额为1238.4元,每月可节省约26.8元,整体利息将少还约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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