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家乡区县: 衡水市饶阳县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快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进程,推进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一、凡在县域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下项目建设期一年,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两年,5亿元以上项目分期建设且每期投资不低于2亿元、每期建设不超过两年,投产后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容积率达到75%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上工业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管理支持范围,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原有企业一次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进行技改扩建的,新增部分除不享受财政奖励外,可按新上项目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三、进入经济开发区的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底价东区为15万元/亩,西区为12万元/亩,土地使用期50年。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新兴战略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投资商满意的优惠政策。其他区域的重点项目,其用地招拍挂出让价格在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安置失地农户的基础上,以不高于12万元/亩的价格灵活掌握。
四、凡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1-3年由县财政给予上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同等数额的奖励,4-6年由县财政给予上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50%的奖励。总投资、项目建设周期、投资强度、容积率达不到要求的,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并按上限征收土地使用税。达不到规定条件且造成土地严重闲置的项目,可依据有关法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凡被列入县重点工业项目的企业,由县纪委、监察局挂“无干扰企业”牌予以重点保护,并自注册之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免的收费项目外,其他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六、重点企业需缴纳的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下限计收,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收费价格。
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进行“包片开发”,具体事项由投资者与项目承办单位协商办理。
八、各乡镇区对辖区内企业行使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包括:负责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税收登记等事宜;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等设施;根据投资者和企业引进人才的意愿,办理档案、户口迁移、子女入托、入学等手续,并负责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帮助入区投资的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胞办理临时居住证和往返的出入境签证等。
九、发改、环保、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为用地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办理各种手续,保证项目如期实施。
十、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在收费等方面出现问题时,由县相应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十一、对贡献大的企业及经营者,县委、县政府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十二、重奖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对引进来的县外投资项目,按照不重复获奖的原则,对引进有功人员给予落地资金3‰的奖励。如另有途径获奖,可就高不就低,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本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由县工业和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凡与本文不一致的,按照本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执行。

 

想了解更多,请关注我的能力秀主页:http://www.wm23.cn/songshitong
梧桐子主页:http://www.wutongzi.com/uc/59226335.html
谢谢大家的关注!

red穹(2014-12-07)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