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红军创始人古大存(六)

家乡区县: 梅州市五华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广东工作,先后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广东省委书记兼副省长等职,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

1954年9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57年在广东反地方主义时受到错误的处分;1958年下放到增城县,任县委书记。

1966年11月4日病逝于广州;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做出决定,为古大存平反,恢复名誉。

刘少奇同志曾经说过:“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的确,为人民的人,党和人民将永远把他铭记。

1983年中央正为古大存平反,并再度肯定古大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和人民有着重大贡献”。

部落女帝(2014-12-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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