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重奖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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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上午,湖北省召开表彰李娜勇夺法网女单冠军大会。李娜被授予“湖北跨越先锋”荣誉称号,并获得60万元奖金。
李娜的成功具有标杆意义。它告诉我们,中国人在诸如乒乓球、羽毛球一类对体能要求相对较低的运动项目中固然可以取得优异成绩,而在网球这类更具影响力、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的运动项目中,同样可以取得优异成绩,问题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李娜“单飞”之后成绩节节攀升,最终夺得法网女单冠军,可以说为中国网球以及更多其他竞技项目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道路。
但是,我反对给李娜重奖!
这并不是说,李娜眼下参赛所获奖金与获得的各类商业赞助合同,已经让她年收入可能过亿,成为中国体坛的第一富姐,因为不差钱,所以我们无需再给钱;而是说网球一类的竞技体育,绝少运动员赢得大满贯之后,国家或政府予以重奖的先例——“有例不可废,无例不可兴”,因此,我们今天的重奖,一方面与我们的文化传统相悖,另一方面似乎也与先前我们对国家队的网球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允许一些运动员进行“单飞”以与世界接轨的尝试之间存在着不小的矛盾与冲突。
就竞技体育的本质而言,大概首先应该是运动员之间的一种竞争。所以,我们就看到了法网有史以来,在颁奖仪式上从来不升国旗、不奏国歌——此番我国的李娜夺冠,据说属于例外。应该清楚的是,网球以及其他一些已经实现职业化的运动,运动员们首先是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战,然后才是其他。所以,即便是贵为奥运会,美国NBA诸如大鲨鱼奥尼尔等球星,可以随便地用自己需要休息为理由,拒绝代表美国队出战,并且公众大多也能理解。
现在我们由政府出面对李娜予以重奖,感觉上与“职业化”的距离有些远。如此这般,不过是锦上添花:对于我们的运动员来说,一旦功成,是可以轻松实现赢者通吃的,60万元人民币,不过是毛毛雨;反之无数尚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艰难跋涉,或是因为年龄、一身的伤病等因素被阻隔在通往最高领奖台之外的那些默默无闻者,倒是十分需要关心与帮助吧?比如说艾冬梅、邹春兰等人。
为什么我们不能少些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或者说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思维模式,与世界接轨,建立起相关的保险、保障体系,等等?

清热解读(2014-12-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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