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大对宕昌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
(一)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促进和拉动地方经济加快发展
1、重点支持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服务兰渝铁路、212线改扩建、兰成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并关注其信贷需求,确保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
2、重点支持宕昌水电项目建设。积极搞好电站建设项目的配套金融服务,以有效的信贷投入,促进加快宕昌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增长。
3、重点支持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重大项目建设。要从促进宕昌工业新体系构建,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出发,依托资源优势,加大对开源铅锌矿、宏发铅锌矿、竹院北金矿等骨干企业的信贷投入。
4、重点支持中草药项目建设。围绕龙头企业“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发展思路,加强信贷支持,促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不断增强实力。
(二)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5、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农村电网、公路、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震安居和生态移民等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6、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农村开展节水灌溉、塘渠疏浚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
7、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发展。一是支持特色基地项目建设,增加对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绿色农牧业项目的信贷投入。
8、支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
9、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大对劳务经济的信贷支持。积极为农民工转移培训、外出务工和回乡创办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10、加大对扶贫工作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工业强县步伐
11、依托辖内矿产资源、水电资源和农业资源优势,围绕铅锌、水电等“主导产业”。
12、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与中小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贷款发放与审批程序,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
13、支持循环经济,促进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在继续支持铅锌等矿产品有序开发的同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具有宕昌特色的工业企业的发展。
14、培育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围绕中药材优势,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围绕丰富的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天然保鲜食品、天然饮品、绿色加工食品等食品工业。
15、加大金融支持节能降耗的力度。通过信贷投放的引导,推动支柱工业由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落实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16、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要求,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要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1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面,把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探索汽车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的发展。拓展消费信贷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的消费信贷热点,支持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等消费,满足不同消费阶层的信贷需求。大力推进银商合作,推广银行卡的结算和支付,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着力培育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继续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安居工程为重点,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前景好的项目,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合理调配信贷资源配置,继续做好支持灾区重建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一行三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银发[2008]22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全方位做好全县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八)积极支持生态旅游业发展
18、要确保官鹅沟、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等精品景区建设的信贷需求,支持开发旅游精品线路。
19、要依托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大力支持特色农家乐、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旅游纪念品等旅游配套产业发展,努力提高旅游综合收入。
(九)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以优惠的利率和灵活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有效益、经营性的水利开发、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保护项目建设,特别是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十)积极支持城镇和小城镇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与地方政府紧密配合,积极介入县城供水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交通建设项目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小城镇的水、电、交通、通讯、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突出职能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做好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配合
20、人民银行要强化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窗口指导”和工具引导。人民银行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和上级行的参谋助手作用。
21、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试点,加快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积极稳妥地开展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试点。
22、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三农”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23、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在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率。
24、邮政储蓄银行要不断扩大邮储资金自主运用范围,积极探索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有效途径,适时投入资金,积极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商贸流通领域。
三、发展三农保险,拓宽保险范围
25、积极稳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农业发展战略,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动种、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26、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继续大力推动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农民利用保险手段,安排个人及家庭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不断开发适应农村地区风险实际和收入水平的产品。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提高参保率,为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
27、加快发展农村财产保险。积极参与农村公路、水利、电网改造建设项目,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险保障;大力发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保险业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新途径。
四、完善信贷管理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28、进一步扩大信贷资金来源,保障宕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存款的稳步增长,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增强信贷资金实力。
29、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提高结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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