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的祭亲与扫墓习俗

家乡区县: 韶关市乐昌市

解放前每年清明时节,由族老出面,召集同姓家族所有男丁,不论大小老幼,聚集祖墓前举行隆重的祭典仪式。这种仪式因其内容不同而有各自的称法:简而言之,有猪肉分的叫“祭亲”;没猪肉分的叫“扫墓”。 “祭亲”中的猪肉又有两种分法。首先是“功名肉”。所谓“功名”,高小以上毕业者即被视为获取了“功名”。功名获得者,可以先于其他“男丁”另得一份猪肉。这类功名肉,多为族中富贵家所得。贫困之人,衣食住行尚且无暇顾及,何来闲钱余米送儿求学?又怎可获取“功名肉”?小小一块“功名肉”,却也深深地烙上封建科举制度的痕迹。 二是“红丁肉”。“红丁”即“男丁”,这类肉只分男不分女,家中男丁兴旺者,可分得一二十斤或者更多,宛若过年。有的家庭却因无子而视清明为畏途。如某家生下五个都是女孩,连夫妻在内,人头虽有七个,红丁肉只有丈夫一份。待这份肉拿回家中,抢而食之,顷刻食尽。女孩们还未能解馋,却眼巴巴望着黯然神伤的父亲,真是一场欢喜一场愁。

每个人都有个虎哥(2014-12-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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