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春”,是旧时乐昌地方在立春期间的一种民间习俗。据清康熙《乐昌县志·民物篇》的“风俗”载:“立春先一日,坊民扮戏剧。迎芒神土牛于东郊,观者盈衢。”
“土牛”的制作,是堆土为牛,在牛肚内放置五谷,外饰彩纸。每年的立春前一天,县太爷都要命邑人在县城东郊的土圩地筑一土牛,抬出庙中木制芒神(又称“春子”、“太岁”),并亲率众官员从县衙出发,伴以锣鼓吹打及演春队伍护送芒神至县城东郊举行“鞭春”仪式。沿途,邑人手执春鞭(一种用竹枝或竹片制作,包上五颜六色彩纸的鞭子),争打“春子”。并向“春子”散五谷(谓之“礼太岁”,意即责备这个卸任太岁去年的不是,祈望新上任的太岁在新的一年里降福于人,带来五谷丰登)。
当队伍到目的地时,首先由县太爷接过“春牛”表演队特制的木犁,在供众官员观阅的看棚内作犁地开耕动作四次(左手扶犁、右手执鞭),每犁一圈即念一句(其词为:“一犁风调雨顺,二犁国泰民安,三犁六畜兴旺,四犁五谷丰登”)。接着放下木犁,走至事先筑好的“土牛”旁抽打土牛数鞭。是时围观者蜂拥而上,将土牛打碎,争抢土牛泥末和“牛肚”内的五谷,以带回家中撒放于猪栏、牛栏、鸡舍,及其自己的田地上,以祈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家人平安。“鞭春”仪式结束之后,还要举行盛大的游行和表演舞龙舞狮、舞春牛等民间歌舞与地方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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