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以宝鸡县的城区及郊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宝鸡市,与宝鸡县化归新设立宝鸡分区管辖;宝鸡县驻地迁往石羊庙。11月,宝鸡市的虢镇区划归宝鸡县。
1950年7月将宝鸡县驻地由宝鸡市市区的石羊庙迁至宝鸡县虢镇
1953年6月,设立太白中心区(县级),宝鸡县的终南区划归。
1954年10月,凤县的仙龙峪乡(3个自然村)划归宝鸡县。[2]
1955年8月,宝鸡县的马营、谭家村、渭滨、古桥4乡全部及相家庄、清水、鸡峰、冯家原、任家湾、八鱼、高家村、卧龙寺等8乡的部分地区,共76个自然村划归宝鸡市。
1956年9月,将原属宝鸡专员公署领导的宝鸡县由省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61年8月,恢复宝鸡县,以合并于宝鸡市的原宝鸡县行政区域为宝鸡县的行政区域;凤翔县陈村公社汧河以西的花园生产队划归宝鸡县;宝鸡县划归新设立的宝鸡专员公署管辖。
1962年1月,宝鸡县虢镇车站西闸口以西、石羊庙及汧河管区的川道地区、金陵和陵南管区的南部划归宝鸡市。[2]
1964年6月,宝鸡市西虢区及马营、八鱼、汧河、石羊庙4公社,谭家村、金陵、益门、长寿、石坝河等公社的部分地区划归宝鸡县。
1970年8月,宝鸡县渭河以南的马营、李家河、太平庄、高家村、甘峪、晃峪6个公社,渭河以北的金河、陵原、峡石、坪头、固川、拓石、颜家河、胡家店、凤阁岭、通洞、香泉、赤沙、新民13个公社划归宝鸡市。
1971年10月,宝鸡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市宝鸡管辖。[2]
1971年12月,宝鸡市的坪头、固川、颜家河、胡家店、拓石、通洞、凤阁岭、赤沙、香泉、新民、马营、甘峪、晃峪、峡石、金河、陵原16个公社划归宝鸡县。
2003年3月,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将原 陈仓区行政区划
宝鸡县的胡店乡、虢镇、天王镇、拓石镇、坪头镇、贾村镇、县功镇、阳平镇、桥镇、千河镇、周原镇、香泉镇、凤阁岭镇、慕仪镇、新街镇、磻溪镇、赤沙镇、钓渭镇划归陈仓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虢镇。将原宝鸡县的金河乡、陵原乡、硖石乡、蟠龙镇划归宝鸡市金台区管辖,晁峪乡、八鱼镇划归宝鸡市渭滨区管辖。[2][7]
截至2012年辖15镇、3个街道办事处、332个行政村、12个社区、60万人。[8]陈仓区辖15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按照自然地貌划分,陈仓区分为川道、塬区和西部山区三大板块。渭河川道地区有虢镇、东关、千渭3个街道办事处和阳平、千河、磻溪、天王、钓渭5个镇,辖139个村;渭北塬区有周原、慕仪、贾村3个镇,辖63个村;西部山区地处秦岭北麓与陇山支脉的交错地带,土地总面积1707平方公里,辖县功、新街、坪头、拓石、凤阁岭、赤沙、香泉7个镇130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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