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盛(1722—1797),清史学家、经学家、考据学家。字凤喈,一字礼堂,别字西庄,晚号西江。江苏嘉定(属今上海市)人。官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光禄寺卿。以汉学考证方法治史,为“吴派”考据学大师。撰《十七史商榷》百卷,为传世之作。另有《耕养斋诗文集》、《西沚居士集》等。
本 名王鸣盛
字 号字凤喈,一字礼堂,别字西庄,晚号西江
所处时代清代
出生地江苏嘉定
出生时间1722年
去世时间1797年
主要作品《耕养斋诗文集》、《西沚居士集》
目录
1生平简介
2主要著作
3史学思想
4贡献影响
5藏书之家
1生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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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盛(1722年~1797年)字风喈, 一字礼堂,号西庄,晚年号西沚,嘉定镇人
王鸣盛着色像
(今上海市人)。官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光禄寺卿。王鸣盛系清代著名的史学家、经学家。幼奇慧,四五岁日识数百字,县令冯咏以神童目之。年十七,补诸生。岁种试屡获前列,乡试中副榜,才名藉甚。苏抚陈大受取入紫阳书院肄业,东南才俊咸出其下。在吴门,与王昶德甫、吴泰来企晋、赵文哲损之诸人唱和;沈尚书归愚以为不下“嘉靖七子”。又与惠松岩讲经义,知训诂必以汉儒为宗。服膺《尚书》,探索久之,乃信东晋之古文固伪,而马、郑所注,实孔壁之古文也;东晋所献之《太誓》固伪,而唐儒所斥为伪太誓者实非伪也;古文之真伪辨,而《尚书》二十九篇粲然具在,知所从得力矣。
25岁(乾隆十二年,1747年)以乾隆丁卯举江南乡试,甲戌。 32岁(乾隆十九年,1754年)会试,中式;殿试,以一甲第二人及第,投翰林院编修。掌院事蒋文恪公溥重其学,延为上客。戊寅,人考翰詹,特擢一等,超迁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
37岁(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即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不久出为福建乡试主考官,途中与一女子相识、纳为小妾,被御史罗典借题发挥,左迁光禄寺卿。
王鸣盛像[1]
41岁(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老母去世,从此休官不做,安家于苏州,家居者三十年,从事著述。
撰《十七史商榷》百卷,主于校勘本文,补正讹脱;审事迹之虚实,辨纪传之异同;于舆地职官典章名物,每致详焉。《蛾术篇》百卷,其目有十:曰说录,说字,说地,说制,说人,说物,说集,说刻,说通,说系。盖访王深宁、顾亭林之意,而援引尤加博赡。古文纡徐敦厚,用欧、曾之法,阐许、郑之学。诗早岁宗仰“盛唐”,独爱李义山,吟咏甚富,集凡四十卷。
自束发至垂白,未尝一日辍书。年六十八,两目忽瞽,阅两岁,得吴兴医针之而愈,著书如常时,七十六卒。
2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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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盛著述宏富。他用汉学考证方法研究历史,历时20多年,撰写《十七史商榷》共100卷。将上自《史记》,下迄五代各史中的纪、志、表、传相互考证,分清异同,互作补充,又参阅其他历史名著纠正谬误。对其中的地理、职官、典章制度均详为阐述,为清代史学名著之一。
所著《尚书后案》30卷及《后辨》1卷,专重东汉经学家郑玄之说,此书亦为继承汉代经学传统的重要著作。
晚年仿顾炎武《日知录》著《蛾术篇》100卷,对我国古代制度,器物、文字、人物、地理、碑刻等均有考证,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蛾术篇》原稿约百卷,王氏生前尚未有定稿,据姚承绪承《蛾术编*跋》至道光中谋刻,有钞本九十五卷,而实刻八十二卷,其《凡例》曰《说刻》十卷,详载历代金石,已见王昶《金石萃编》,无庸赘述(实则《萃编》并未全收);《说系》三卷,备列先世旧闻,宜入王氏《家谱》。故所刻之本为八十二卷。分别为《说录》一四卷、《说字》二二卷、《说地》一四卷、《说人》一0卷、《说物》二卷、《说制》一二卷、《说集》六卷、《说通》二卷。为王氏平时论学之作之汇编。由迮鹤寿参校,校刻时核对原文,为注出处,出言过分者则稍圆其说,迮氏所注亦存书中。存世有道光二十一年世楷堂刻本(即此本)、《续四库全书》本等。
另有《续宋文鉴》80卷,《周礼军赋说》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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