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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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谟,明嘉靖
徐学谟像[1]
二十九年(1550)进士,授职方主事。是时,仇鸾受命筑堡寨,多以私人冒领食金,学谟督此工役,尽去其弊。鸾大恨,竣工后,人皆有赏,唯学谟无奖。后改任稽勋司,入直内阁。严嵩曾令撰写青词,恰逢母丧,推辞不撰。服丧期满,任礼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任荆州知府。皇族景王封德安,多以富饶地占为己有,荆州沙市亦在其中,学漠以其违先王制,不与。景王弹劾学漠抗旨,无人臣礼。有诏逮问,御史按实情,减罪归家。
明穆宗即位,学漠起用为南阳知府,升湖广副使,分巡襄阳。有人诬辽王有异谋,学谟坚持以为辽王不会谋反。又被弹劾,罢官归里。
明神宗即位,学漠复起用,任湖广按察使,升副都御史,巡抚郧阳。入京任刑部侍郎,升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衔。是时,皇帝正在营建陵寝,有图谋官职者,投上所好,对风水吉凶,多加议论。学谟说:车驾一出,所需费用就难以计算,此辈有何见识而竟喋喋不休。但学谟竟为持异议者所中伤,遂请求解职归里。
归后,于演武场(今嘉定体育场)西南侧建归有园。娄坚、程嘉燧纪诗,王世贞撰《归有园记》。徐学谟擅诗文,被誉为“制作巨手”,著述甚多。他首建嘉定折漕之议,更为故乡人民谋得数世之利。
2明史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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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谟者,嘉定县人。嘉靖中,为荆州知府。景恭王之籓德安,欲夺荆州城北沙市地。学谟力抗不予,为王所劾,下抚按逮问,改官。荆州人德之,称沙市为“徐市”。居正素与厚。万历中,累迁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居正归葬父,学谟事之谨,召为刑部侍郎。越二年,擢礼部尚书。自弘治后,礼部长非翰林不授,惟席书以言“大礼”故,由他曹迁;万士和不由翰林,然先历其部侍郎。学谟径拜尚书,廷臣以居正故,莫敢言。居正卒,学谟急缔姻于大学士申时行以自固。及奉命择寿宫,通政参议梁子琦劾其始结居正,继附时行,诏为夺子琦俸。元标复劾之,遂令致仕归。
3作品选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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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谦,美德也,过谦者多怀诈;默,懿行也,过默者或藏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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