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按照人事管理政策,研究拟订人事管理的措施和规划,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作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负责全县政府机关、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含股级)干部调配、任免、工资、考核、培训、奖惩、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五、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初、中、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贯彻职称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人才市场的发展规范,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人才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引进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
八、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按照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实施办法。
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聘任等政策以及岗位等级规范的组织实施。
十、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查申报国家和省、市奖励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安置分配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热饮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确山县行政学校的业务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订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起草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避过那监督执行。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