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于2008年10月13日,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管辖范围包括我市北部的小榄、东升、黄圃、南头、三角、东凤、阜沙、古镇、横栏9个镇,辖区面积554平方千米,总人口约110万,经济总量占中山市的50%左右。下辖黄圃、东凤、古镇3个人民法庭。
全院设有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调解办、审委办、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内设综合办、执行一庭、执行二庭3个庭室)等1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行使县一级人民法院职权,主要职责为审理法律规定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占地15亩,建筑面积近26000平方米,楼高49.25米,地上12层、地下1层,内设多个审判庭、调解室、办公室、会议室,设备齐全、环境优美,借助先进的智能办工系统、法院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行办工办案信息化、自动化管理。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院以来,全院干警积极进取、敬业奉献,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三等功、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星级职工之家、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立案庭、民一庭、黄圃法庭、东凤法庭等集体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市示范青年文明号、市党员示范岗等荣誉。另有2人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1人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1人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3人立个人二等功,12人立个人三等功。在市委和市中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将继续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和措施,为构建法治社会、建设幸福中山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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